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郎溪县秦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秦阳郎溪县飞鲤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1日~8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563-2719447(兼传真)
地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秦阳郎溪县飞鲤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郎溪县飞鲤镇、十字镇
建设单位:郎溪县秦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拟安装22台单机容量为2200kW、1台单机容量为1600kW的风电机组,每台风机配置箱式变压器1台;集电线路总长48.4km;进场道路25.8km,改建23.2km,新建2.6km;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新建1台50MVA主变压器。
项目电磁辐射方面的环境影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相关环保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主要环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项目施工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加强土方临时堆场的管理;各类建材采取遮蔽挡风措施,防止有风时产生扬尘;物料运输车辆加蓬盖,防止物料洒落;并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
噪声: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风力发电机组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很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建筑垃圾和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清运并妥善处置;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生态:尽量减少地表扰动的范围,及时对项目用地进行绿化,避免水土流失。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核准登记信息表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19年4月1日